關于“舞出健康·舞動酒城” 2020年瀘州市首屆“堯壩驛杯”廣場舞大賽的活動公告
一、活動目的
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市文化旅游的影響,重振文化旅游市場信心,進一步促進文旅融合,推動產業升級,加快文化旅游疫后恢復發展,帶動文旅消費,助力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同時推動我市全民健身運動的廣泛開展,豐富廣大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眾人健身水平和身體素質,充分展示瀘州人民昂揚向上、奮發進取的時代風采,特舉辦以“舞出健康·舞動酒城”為主題的廣場舞大賽。
二、活動組委會
主辦單位: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瀘州市總工會
瀘州市文化和旅游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合江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合江縣總工會
合江縣婦女聯合會
合江縣堯壩鎮人民政府
瀘州市堯壩古鎮旅游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協辦單位:瀘州文旅天翼傳媒有限責任公司
瀘州文旅天健體育有限責任公司
瀘州市廣播電視臺
三、參賽要求
(一)凡報名參賽選手應身體健康,服從大賽組委會的統一組織和安排,做好比賽的各項準備工作。在比賽期間如出現身體不適者,請不要勉強參賽,若勉強參賽一切后果自負;
(二)每支參賽隊伍選送一個節目,內容積極向上、充滿活力,但不提倡做高難度、危險性動作,如出現選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則,出現意外傷害情況,責任由選手本人承擔;
(三)每支參賽隊伍表演時需服裝、化妝、歌曲、道具、交通等費用由參賽隊伍自備,參賽服裝不可出現不雅詞匯以及標語,需符合參賽特點;
(四)各參賽隊伍領隊須對所有參賽選手比賽全程的安全負總責;
(五)作品的創作或表現形式具有新意和創意,表現力豐富,有良好的團隊配合與交流,能充分體現團隊精神;
(六)每支參賽曲目時間為5分鐘以內,超時扣分;
(七)七參賽隊自備比賽伴奏,并在比賽前將伴奏發送或拷貝給負責音響調試的工作人員。
(八)參賽隊參賽使用背景視頻自行準備,可采用參賽隊伍所在縣區(單位)宣傳片。
(九)舞蹈內容中體現瀘州文化及旅游元素可獲得加分獎勵。
四、活動時間及地點
(一)活動時間
1.復賽時間: 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2日
2. 決賽及頒獎禮時間:2020年5月3日上午
(二)比賽地點
堯壩驛
(三)其他
比賽順序將通過現場抽簽方式決定,具體事宜屆時將另行安排。
五、獎項設置
比賽獎品以現金、抵扣券、禮品相結合的方式。
(一)一等獎1組:獎金8000元,價值100元狀元客棧抵扣券4張/人,價值100元的瀘菜瀘味抵扣券2張/人;價值888元的酒城禮物尊享版1份/人。
(二)二等獎2組:獎金5000元,價值100元狀元客棧抵扣券2張/人,價值100元的瀘菜瀘味抵扣券1張/人;價值488元的酒城禮物優享版1份/人。
(三)三等獎3組:獎金3000元,價值100元狀元客棧抵扣券2張/人,價值100元的瀘菜瀘味抵扣券1張/人;價值128元的酒城禮物大禮包1份/人。
六、評選辦法
(一)5月1日12支參賽隊伍根據現場評委打分確定淘汰8支隊伍;
(二)5月2日12支參賽隊伍根據現場評委打分確定淘汰8支隊伍;
(三)5月3日,8支隊伍參加決賽。
七、評分標準
(一)競賽規則
使用中國社會體育指導員協會、全國廣場舞推廣委員會編著,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審定的 2016 年版《全國廣場舞競賽規則(試行)》。
(二)評分標準
1.技術分(4分):評價動作的準確、到位、力度、幅度。要求動作優美、整齊、銜接自然,動作與音樂合拍。
2.形象分(1分):評價表演的服裝造型和表演者的精神風貌。要求服裝設計符合廣場舞表演主題,表演者精神飽滿、能與觀眾產生互動,感染觀眾。
3.編排分(2分):評價廣場舞整體編排效果。要求具有合理性、感染性、連貫性、創新性、健身性、完整性。
4.欣賞分(2分):評價動作的韻律感和節奏感。要求體現動感美,表演者對舞曲音樂的理解準確,動作與音樂旋律吻合,富有節奏感和激情。
5.紀律分(1分):評價場內外組織秩序、隊伍列隊和進場、退場的隊伍秩序。
(三)動作要求
1.充滿活力,積極向上,有創造性,具有流暢的過渡動作,豐富多樣的隊形變化。
2.必須顯示身體全面的協調能力,成套動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隊形變化應始終保持完整性。
3.廣場舞蹈的動作設計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則,并體現項目特點。不提倡做高難度、危險性動作(如出現選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則,出現意外傷害情況,組委會不承擔責任)。
4.表現力豐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強,有良好的團隊配合與交流,并能充分體現團隊精神。
5.鼓勵男士參與,可獲得加分獎勵,每位男士加0.05分,最多加0.3分。
6.違反競賽規程者,取消決賽資格及全部比賽成績。
(四)賽時與音樂
1.每支曲目時間為5分鐘以內。
2.音樂使用 U 盤存儲上交,需自備一個音樂備份,U 盤放到信封里,信封正面清楚地標注廣場舞隊隊名、聯系方式、參賽項目、音樂名稱和時長。
3.音樂錄制須達到專業化水準,如因參賽隊音樂制作問題導致在比賽時出現音樂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斷、終止等問題,由參賽隊自行負責。
(五)服裝與器械
1.參賽隊員著裝需適宜運動,符合動作與曲目風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禁止佩戴可能傷及自身或他人的配飾。
2.允許參賽隊員化淡妝,可以做發型,但頭發不能遮臉,不得造型怪異。
3.比賽時可使用手持輕器械,須具有健身性、安全性。
八、仲裁和評委
比賽仲裁由主辦單位人員擔任,評委由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選派。
九、有關事項
(一)將在瀘州城區(江陽、龍馬)、納溪區、瀘縣、合江縣共選拔24支隊伍參加復賽;
(二)每支隊伍設領隊一人,各參賽隊需簽署《參賽承諾書》,比賽期間因隊員身體健康原因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自行負責;
(三)本次大賽其他有關事項解釋權歸大賽組委會。